2014年12月6日 星期六

安 逸 無 慮 的 百 姓

阿摩司 6

國 為 列 國 之 首 、 人 最 著 名 、 且 為 以 色 列 家 所 歸 向 、 在 錫 安 和 撒 瑪 利 亞 山 安 逸 無 慮 的 、 有 禍 了 

你 們 躺 臥 在 象 牙 床 上 、 舒 身 在 榻 上 、 喫 群 中 的 羊 羔, 棚 裡 的 牛 犢

彈 琴 鼓 瑟 唱 消 閑 的 歌 曲 、 為 自 己 製 造 樂 器 、 如 同 大 衛 所 造 的 .

以 大 碗 喝 酒 、 用 上 等 的 油 抹 身 . 卻 不 為 約 瑟 的 苦 難 擔 憂

所 以 這 些 人 必 在 被 擄 的 人 中 首 先 被 擄 . 舒 身 的 人 荒 宴 之 樂 必 消 滅 了 

主 耶 和 華 萬 軍 之   神 指 著 自 己 起 誓 說 、 我 憎 惡 雅 各 的 榮 華 、 厭 棄 他 的 宮 殿 


有時我會搞不清 豐盛的生活 與 安逸的生活的差別. 
在神的眼中, 當我們富裕的時候, 到底是福還是禍?
我不是指那些只有星期日到教會, 沒有奉獻, 不讀聖經, 不禱告的信徒.
我指的是有奉獻, 有服事, 有查經小組, 偶有禱告的好信徒.  
我們周圍有太多這樣的好信徒. 但是卻少了一樣....

就是當自己的國家與周遭的環境因遠離神而有憂傷痛悔的靈, 並而代禱. 

有的信徒因常為生計奔波, 無暇顧及身外之事. 
有的信徒滿足現狀, 不想知道大事.
有的信徒覺得自己個人太微小, 無能改變國家. 所以讓神自己照管.
有的信徒很關心,  常常在網上發表不滿, 
有的信徒很痛心, 就運用自己的力量發啟運動

但是有幾人真明白代禱的大能. 在靈裡為國家的安危劬勞?

每天吃香的, 喝辣的, 住好的, 穿好的, 還能渡假遊覽
固定去教會, 叁與各種活動, 享受詩歌, 獻上金錢
平日花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上網, 看球賽, 開party...等等.)

國家的道德漸漸敗壞. 雖然難過, 卻又離我很遠. 
只要有工作,有自由, 我管好自己的事, 其它的與我無關. 

我們是一群安逸無慮的百姓!!!!!
 

2014年12月5日 星期五

耶和華的日子

阿摩司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臨 到 、 必 有 殘 忍 , 忿 恨 , 烈 怒 .使 這 地 荒 涼 , 從 其 中 除 滅 罪 人 。(賽13:9)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臨 近 、 就 是 密 雲 之 日 、 列 國 受 罰 之 期 。(結30:3)
哀 哉 、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臨 近 了 . 這 日 來 到 、 好 像 毀 滅 從 全 能 者 來 到 。(珥1:15)
你 們 要 在 錫 安 吹 角 、 在 我 聖 山 吹 出 大 聲 . 國 中 的 居 民 、 都 要 發 顫 .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將 到 、 已 經 臨 近 。(珥 2:1)
日 頭 要 變 為 黑 暗 ,月 亮 要 變 為 血 ,這 都 在 耶 和 華 大 而 可 畏 的 日 子 未 到 以 前 。(珥2:31)

想 望 耶 和 華 日 子 來 到 的 、 有 禍 了 . 
你 們 為 何 想 望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呢 . 那 日 黑 暗 沒 有 光 明 .
我 厭 惡 你 們 的 節 期 、 也 不 喜 悅 你 們 的 嚴 肅 會 。
你 們 雖 然 向 我 獻 燔 祭 、 和 素 祭 、 我 卻 不 悅 納 . 也 不 顧 你 們 用 肥 畜 獻 的 平 安 祭 。
惟 願 公 平 如 大 水 滾 滾 、 使 公 義 如 江 河 滔 滔 。(摩5:18-24)

基督徒常常渴望主再來的日子. 細細想時, 主再來的日子其實是個大而可畏的日子. 一個很可怕的日子. 一個有天災有人禍的日子. 除非我們與神的關係很親, 否則我們也會感到害怕. 誰能肯定我們會沒事呢?

太24:12 說: 只 因 不 法 的 事 增 多 、 許 多 人 的 愛 心 、 纔 漸 漸 冷 淡 了 

當我們的環境越來越黑時, 有幾人能做到公平和公義? 
其實不要等到那日, 現今就已經有好多被迫同流合污的信徒. 
曾有位來自東南亞的朋友跟我說, 他們那裡上上下下都要靠賄絡才能生存. 
前幾天,有位在亞洲從事生意的基督徒跟我說, 亞洲人爾虞我詐的事太多了. 你無法不奸詐. 
我不曉得這位主內弟兄是否一直保持誠實公義. 但是一年下來, 他的外貌氣質卻變了很多. 言談間, 已沒有屬靈的看見. 

唯有持續的活在神的話語裡, 沒有停止禱告, 常常讚美敬拜, 靠主的同在,行走這不再屬於我們的世界裡, 不是靠世界的標準, 乃是活在神國裡的律. 我們才能持守公平,公義, 行憐憫.

你們要求善, 不要求惡, 就必存活. (摩5:14)
Seek good, not evil, that you may live. 


神百姓與外邦人的審判

阿摩司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大 馬 色 三 番 四 次 的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的 刑 罰 . 
因 為 他 以 打 糧 食 的 鐵 器 打 過 基 列 。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迦 薩 三 番 四 次 的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的 刑 罰 . 因 為 他 擄 掠 眾 民 交 給 以 東 。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推 羅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的 刑 罰 . 因 為 他 將 眾 民 交 給 以 東 、 並 不 記 念 弟 兄 的 盟 約 。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亞 捫 人 三 番 四 次 的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們 的 刑 罰 . 因 為 他 們 剖 開 基 列 的 孕 婦 、 擴 張 自 己 的 境 界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摩 押 三 番 四 次 的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的 刑 罰 . 因 為 他 將 以 東 王 的 骸 骨 焚 燒 成 灰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猶 大 人 三 番 四 次 地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們 的 刑 罰 . 因 為 他 們 厭 棄 耶 和 華 的 訓 誨 、 不 遵 守 他 的 律 例 . 他 們 列 祖 所 隨 從 虛 假 的 偶 像 使 他 們 走 迷 了 。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以 色 列 人 三 番 四 次 的 犯 罪 、 我 必 不 免 去 他 們 的 刑 罰 . 因 他 們 為 銀 子 賣 了 義 人 、 為 一 雙 鞋 賣 了 窮 人 。

神對外邦人的審判與對屬於祂自己的百姓的審判是不一樣的.
對外邦人的審判, 主要是根據他們的所作所為.
然而,神的百姓要在有沒有遵守神的話語裡接受審判.  


棄 絕 我 不 領 受 我 話 的 人 、 有 審 判 他 的 . 就 是 我 所 講 的 道 、 在 末 日 要 審 判 他  (約 12:48)

世人受罰是因為行為邪惡.
我們(信徒)受罰是因為不聽主的話.
所以不要拿自己與別人比.
以為自己比世人好.

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

請多多鼓勵家人

來美20多年了. 又家庭教育孩子10 多年. 英文應該不錯吧.

今天email一個邀請帖.

結果先生看了以後很誇大的說: 真像是來自一個沒有文化的人寫的.

文法錯誤百出.

我的心很....很....很傷心.

其實, 我很需要鼓勵.

可惜, 結婚20多年來, 我的美籍老公常常對我的英文程度上說'實話"

原來, 長期的'不稱讚'會使人失去自信的.

點出人的短處, 只會使短處更短.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基督徒可以彼此爭執嗎

最近常想一個問題:基督徒可以彼此爭執嗎?如果不合理,我們是否要力爭到底?

保羅曾經為了要不要帶馬可隨行宣教而與巴拿巴有過爭論(a sharp disagreement).~徒15:37

而我呢?前陣子,因為與教練的意見不同而起了爭論。

我那上高中的女兒很投入辯論演講的活動比賽(是一個全國性的基督徒家庭教育的團體)。

她努力認真,成績優異,今年在全國與各州來的home school 佼佼者比賽中,得到了第三名。創下了我們club 的紀錄。(club = 一群為了要參與演講比賽而組成的團體)

過程中,女兒認識了很多外州來的朋友。除了自己的club以外,她也與外州的朋友彼此互換資料及意見。他們是朋友,也是競爭對手。算是’英雄’之間彼此相惜。

我女兒與她的辯論伙伴是club裡少數的全國級程度。其他的學生大部分都只能進入區比賽. 即使是這樣,我們的club 算是區裡很強的一個團體。

過去,我們的club 一直只有幾十個人,雖然在一起練習,但在資料查詢上,都是各人自掃門前雪的。自從我女兒和她的同學加入,也許個性使然吧,女兒不僅用功,且在一直得名的過程中,也幫助那些一起比賽的同學。所以我們的club越來越合一,關係越來越好。

所以club 的人數開始倍增。

唉~~~當我們開始有名時,人就會變! 

教練突然想把club 變得更強(就是更多人得名),變得更合一,並且覺得這是他個人的事工。(當任何一個人得名時,教練的名聲也跟著提高)

於是以’合一’,’保護’為由,規定不准任何人與外州來的競賽者交換資料。

這對我女兒是個很大的打擊。很不合理。因為這是她個人的私下活動。與club無關的。如果可以,我們可以換團體。可惜,這是唯一的團體。

這個教練(自稱愛主,常以聖經教導學生)利用權柄(除了自己是領導之一,他的太太更是整個club的領導)想把這個想法成為規定。

我與他起了強烈的爭論。把事情擴大。

教練就寫了一篇充滿屬靈意味的email給 club。暗指我被仇敵利用來破壞club 的合一。由於我們與團裡的朋友關係很融洽,大家都愣了。不知如何是好。

後來教練看不行了,就又自寫一篇大論,然後決定讓club 的執行領導組作決定。(教練不在內,旦包括他太太)

我和家人很沮喪。教練執意要行他認為是對的事。

我和他私下談了一個多小時。其間他的看法多有矛盾之處。最意外的是,當我說到令他不滿意的話時,他竟暴跳如雷。

最後,決定是一面倒。沒有通過教練的建議。

沒想到,隔天,教練寫說決定尚未正式,仍在考慮中。

不曉得教練是如何’施壓’他的太太的。

此時,不再是我和教練的問題了。乃是,執行組與總領導的爭論。

我真的很無力。於是我禱告:

父神:求你來介入主持公正。教練自以為為義而行。然而在我看並非如此。 他是為自己的私慾,利用權柄來成就己意。父阿,如果是我不對,求你讓我在這件事上有學到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對的。

最後,決定生效。

教練接受事實後,隔天喜樂異常。見人就打招呼。包括我。好像什麼事都不曾發生。

是嗎?

雖然我們彼此道歉和解。但我不可能回到從前。我不信任他了。我看到當我們意見相同時,教練可以為我們’捨命’。可是,一旦不在同一線上,他的反對如同吼叫的獅子--very powerful,。

今天讀到詩篇119:29 "求你使我離開奸詐的道"(deceitful ways)。

我學到,基督徒必需要發出聲音。指出不合理的事。不說,不對的規定就自然誕生了。

然而在爭理的過程中必需小心:生氣但不可犯罪。

過程中,要敏銳不要落入’自欺’的陷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