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神啊, 求你因這事記念我!

尼希米 第13, 是一篇尼希米在耶路撒冷力求改革的一章. 他致力不讓以色列百姓與外邦人有來往, 及婚姻關係. 除去假公濟私的一切風氣. 恢復十一奉獻, 使利未人可以全職事奉. 嚴守安息日.

尼希米是省長. 就好像今天的地方官一樣. 整頓地方的風氣, 制定法則. 把社會帶進神的國度裡.

1. 當他讀到律法書上提到亞們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在新約書也提到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哥林多5章更講到不要與行淫亂的,貪婪的, 拜偶像的, 辱罵的, 醉酒的, 或勒索的自稱是基督徒的這等人交往, 連吃飯都不可.

2. 祭司因姻親關係, 將神殿中用來放聖品的大房子, 給女婿私人用.

教會必須要謹慎處理一切奉獻. 在美國有聽到一些教會的會眾很窮,可是牧師卻非常有錢. 本人認識一對宣教夫婦朋友, 曾在一間擁有900多人的大教會裡被牧師歡迎, 且當場為朋友向會眾收奉獻. 朋友當天就必須走了. 但直到今天(8年了)都還沒收到那筆奉獻. 那筆假藉朋友宣教之名的錢, 用到哪去了? 中國人的賄賂風氣一向很盛. 上頭發的紅, 幾經輾轉, 到員工的手裡時已所剩無幾. 司空見慣成了習慣. 難免把惡習也帶進教會裡.

3. 利未人因為沒有得到當得的分, 無人供給, 就自己回家種田去了.

雖然上述提到有些教會掏空會眾的錢, 卻肥了牧師的口袋. 但身為基督徒, 十一奉獻使神的家有糧, 神的僕人得供應, 是我們應盡的義務. 是神的旨意.

4. 尼希米斥責做父母的, 且叫他們發誓決不可讓兒女娶嫁外邦人. 把大祭司的孫女婿趕出去.

今天教會敢不敢把牧師那些屬世的親戚從服事中趕出去?

國家領袖, 省長, 牧師, 及至父母若能極力改革國家,地方,教會和家庭的屬靈風氣, 是一件蒙神極其喜悅的事. 是百姓的福祇. 13: 14, 22,31. 我看到我們可以向神述說我們的努力, 希望因此得恩惠.

"我 的   神 阿 、 求 你 因 這 事 記 念 我 、 不 要 塗 抹 我 為   神 的 殿 、 與 其 中 的 禮 節 、 所 行 的 善 ".

" 我 的   神 阿 、 求 你 因 這 事 記 念 我 、 照 你 的 大 慈 愛 憐 恤 我 。 "

"我 又 派 百 姓 按 定 期 獻 柴 、 和 初 熟 的 土 產 。 我 的   神 阿 、 求 你 記 念 我 、 施 恩 與 我 。 "

我以前禱告不敢確定是不是可以向神數算自己的努力. 讀到這篇後很受鼓勵. 我常為孩子的教育努力. 不與世界同行. 很多眾人所做的事, 雖不傷大雅, 但因不合聖經原則, 而不願跟隨. 難免朋友少了, 有時看到孩子也沒有因此就比別家孩子更好. 心中很難過. 所以我禱告….主啊, 求你因某某事記念我, 不要塗抹我為孩子的身心靈(神的殿), 所行的善…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 施恩與我, 讓我和全家可以永遠愛你, 在末世不管什麼情況下, 都能站立得穩.

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再建關係

現在的社會真的很複雜. 不僅道德觀改變. 過去看為羞恥見不得人的行為如今都變成了"要做自己"的口號. 聖經裡神所禁止的同性戀, 離婚, 婚外情...等, 人已不再感到羞恥. 一般人是隨著社會潮流走. 基督徒也沒有分別. 神的真理受到了虧損.

我们教會的青少年牧師, 年輕有為, 代職服事. 與妻子有4個11歲以下可愛聽話的孩子. 在教會裡把青少年搞得很復興. 老大活潑有父的樣式, 常在小孩事工中帶領敬拜.

有一天, 青少年牧師的妻子不來教會了. 得知夫婦倆分開了. 令人意外! 一下子教會的青少年事工停頓, 到最後幾乎散了. 教會不斷的為他們迫切禱告都無法挽回妻子堅決離去的心.不到幾個月, 就與別人結婚了, 而且還懷了孕.

主要原因是妻子一直不願做青少年牧師娘, 但先生覺得這是神給他的負擔, 所以太太必須順服. 夫妻異象不同. 最後關係破裂. 前妻另建家室. 也去另一所教會. 從此他们的4個孩子在他们之間兩邊換來換去.

這位妻子的所做所為, 對我這東方人而言, 實在是百思不解. 從分開到再婚不到一年,根本沒有輔導的機會. 而再婚的對象也是基督徒. 這明明是淫亂, 不貞. 然而對這前妻而言, 卻是找到了真幸福. 大方公然的在FACEBOOK上擺出與新丈夫及新生兒的相片.

一年後, 這位年輕牧師也在facebook上.一張個人的照片, 在關係欄上寫下與某某有來往(in the relationship with xxx).

不到兩年的時間, 物換星移. 看著facebook上這兩位. 我和先生都很感慨. 一個問題都在我们倆心裡.... 那4個孩子在哪?

一般人不會看出他们曾是夫妻, 後來離婚了, 而且還有年紀尚幼的4個小孩. 你看不到在他们的facebook上有提過這4個孩子. 一字都沒提. 在孩子欄上是空白的. 他们各自重建"生活", 這就是當今的一個新名詞叫 re-relationship(再建關係). 這是追求自我下的副產品! 遍及在如今的社會裡.

離婚不是神的旨意. re-relationship也不是神的旨意. 過去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的妻子在哪裡? 為了孩子決不輕言離婚的父母在哪裡? 都是主內服事神的兒女, 為了自己的理想, 說走就走. 孩子算什麼? 這4個孩子中的老大,曾經因身為牧師的孩子而在孩子當中活耀的光采已不再了. 他们默默的來, 默默的走. 也不帶敬拜了.

說真的, 我不知道誰是誰非, 也不知該怎麼辦. 但我明白....這不是神所要看到的. 如果夫妻倆願意憑信心, 在神面前努力, 禱告, 學習放下, 彼此退一步. 那麼在神, 凡事都能改變! 為什麼就不能再為神所設立的婚姻, 及神所託付的孩子,多做點努力? 為什麼不能相信神的大能?

離婚(家暴除外)後再re-relationship 對很多人而言, 就像玩具壞了再買, 不好玩了就丟掉再換新的一樣. 但這只是今生短暫的解脫. 我们不知道在神永恆的計劃中, 將失去了有多少?!

存無虧的良心

我有一位念書時的要好同學, 到現在我們的友誼仍然濃郁. 她是佛教徒, 而我是基督徒. 我們常談屬靈上的事. 她信任我, 所以對我從聖經來的教導, 及神在我身上的管教與恩典, 都很有興趣的聽. 也常讚許其中的智慧. 十幾年來, 無論是長途電話, 或是在台與她見面時, 我從不間斷的傳福音給她. 用各樣的角度, 智慧把耶穌介紹給她. 她不反對, 也不接受. 因為她個人宗教背景很深厚, 還有就是她不覺得在她所認識的其他基督徒身上可以看到什麼好見證.

好友婚姻幸福,經濟富裕.不奢華.是個正派的人.有自己的事業.底下做事的同事有不少是基督徒.其中一位女同事鼓勵好友投資來幫助她的副業. 聽說副業公司裡都是基督徒,老板也是.所以在同事的保證下投資了一筆不小的錢.

我的好友不是個貪心的人.她這麼做純粹只想幫助同事在事業上有個突破.結果,出了意外,錢沒了.原來老板是個騙子,把錢拿走了.咦! 他不個基督徒嗎? 後來同事對我的好友說,“我是基督徒, 神是愛, 所以我原諒老板”我的同學聽了差點沒昏倒.

我苦口婆心的向好友解釋,請她不要認為基督徒都是虛假的.神的家中難免有”不長進的孩子”若非我倆友誼深厚,好友尚能聽我講講, 否則她早已心寒,不會浪費時間聽這些東西的.

這位女同事做人少一分正義.好友為她拔刀相助,受傷了.竟然自己當好人,原諒害人者(其實是自己人),對外人(我的好友,非基督徒)不做任何負責. 沒有顧慮到好友的損失. 原諒歸原諒,賠償的仍要賠償. 在法律上也許沒有責任,但道德上, 信義上,及良心上, 這位同事必須想辦法還錢 這件事再一次的讓我的好友對基督徒的反感又加深了.

神的百姓, 既蒙了大恩, 得了永生. 就不能輕看聖潔. 行事為人要配得神的恩召. 除了眾人看為美善的事要去做. 還要比眾人做的更好. 信心(相信神的愛,神的話)沒有行為(公義,和平,好憐憫)就是死的. 神的愛是無邊的, 但神的公義也是永遠的. 只要有虧欠的地方, 神必公平審判. 無論何人, 美國人, 非洲人 或者亞洲人, 作事為人都要存無虧的良心. 這是不分國籍種族, 及有沒有信仰, 都是一樣.

禁食的操練

前提: 本篇純講禁食的操練過程. 沒有高舉禁食, 也明白聖經上神所揀選的禁食是什麼. 禁食對我而言, 就像禱告, 讚美, 順服, 服事一樣是屬靈的操練之一.

第一次操練禁食是在我剛信主後的第2年. 弟弟的婚姻出了問題, 越洋告急求代禱. 當時我有一位屬靈母親, 建議我應該為弟禁食禱告40天. 並且願意和我一起每天只吃一餐. 當時老2才幾個月大, 仍在餵母奶. 我有點顧忌這禁食會不會影響到母奶變少. 也怕營養不足. 但屬靈母親都已經願意為我的家務事劬勞了, 我怎敢不從. 只好憑信心禁食. 所以我的第一次就來個大的.

真是神的恩典! 因有長輩的遮蓋,我的禁食很順利. 每天早上我固定為弟的婚姻禱告; 每天晚餐我很節制的吃. 白日精神好. 照常照顧2個小孩. 母奶也沒有缺少.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了. 快到期時, 不知道為什麼, 教會開始有不少的朋友會特地過來問我最近好不好? 他们覺得我可能遇到了什麼變故.....原來是我瘦了. 自從我生完女兒, 體重就增加了兩倍, 看起來好胖啊. 自己很擔心會不會就此成了歐巴桑. 沒想到這40天的禁食, 把我的身材變得比生第一胎時還要瘦. 更棒的是, 神垂聽了我们的禱告, 在第41天的時候,弟妹決定不離婚了. 一舉兩得啊. 禁食後的賞賜(變瘦)真是始料未及.

往後, 禁食在我的禱告生活中成了很自然的操練. 當孩子生重病時, 就作3天禁食禱告. 沒事時, 就會固定一週一次禁食. 回想那段日子, 好像是"禁食蜜月期", 做起來一點也不難.

但生完老三後, 事務變多了, 晨更也開始怠慢. 還有那常常督促我長進的屬靈長輩也搬走了. 不知不覺中我失去了"受苦的心志". 不再禁食. 等到我想再重新開始時, 卻變得很困難. 原來, 沒有神的帶領, 就沒有恩典使我能不吃. 就連一星期禁食一天的操練, 都支持不久. 有時定好了某一天, 結果那天要出門, 或朋友來拜訪. 我就會因累, 耐不住餓,吃了. 有位傳道人說, 禁食而不禱告不能叫禁食, 乃是節食. 所以有時禁食那天有太多的家事, 從頭忙到晚, 跟本沒有機會禱告, 失去了意義, 於是到了下午就投降, 跑去吃東西去了. 我常常這樣半途而廢.

退而求其次, 想想乾脆禁一餐好了. 結果還是會取巧. 總會把早餐午餐吃的飽飽的, 到晚上根本不餓. 有時在禁食的一天裡, 雖不吃東西, 但會喝奶昔式的果汁, 給自己增添蛋白質, 有精力度過一天. 也許是年紀不輕了, 體質不如從前, 現在只要一禁食, 我的手腳就會變得很冰冷. 整天身上圍著毛毯, 沒有心情做其他的事. 晚上早早就睡覺, 希望那天快過去. 禁食的時候,還要做飯菜給家人吃, 不曉得為什麼, 我做的食物會特別好吃. 這不是我說的, 連家人也是這麼認為. 難得煮得這麼好吃, 就忍不住的 跟大家一吃了.

我知道禁食就像禱告, 要靠神的恩典與帶領才有果效. 但也相信這是一種操練的功課. 可以藉此預備自己, 將來能被主用在更多的事奉裡. 看到近年來我的禁食操練做得這麼軟弱無力, 也是反映了我的禱告生活已大不如起初的殷勤.

為了突破.,今年初, 我為自己的屬靈生命禁食禱告40天(一天只吃午餐), 希望能更親近神. 我是認真的. 結果, 仍舊是半桶水的品質. 雖然禁食,但我沒有禁電視, 電腦, 社交...等等屬世的事. 所以我的裡面有一種拉扯的感覺. 不能實實在在的讓這40天分別為聖. 有一天在朋友家交談甚歡, 竟忘了我還在禁食, 就留下來與她家人共進晚餐. 事後一直對自己的不儆醒很懊惱. 先生鼓勵我,也支持我的禁食, 願意與我分開40 天. 所以當看到自己禁的這麼差,就很想放棄. 覺得很對不起先生.

我常常想, 可能是因為我的環境不夠安靜吧. 孩子雖然大了不會鬧我,但家中的活動不斷, 我真的無法專心. 所以就乾脆上電腦看看東西打發時間. 到了晚上睡覺前, 就會滿心歉疚, 覺得沒有好好的把握當天, 禱告尋求神.

40 天終於過去了. 我並沒有看到我想得到的結果. 對自己做這樣的禁食也懷疑是否值得. 神是否喜悅? 不久, 在小組聚會裡, 眾姐妹為我禱告, 對我有一些先知性的鼓勵話語. 其中一位姐妹說她看到了3個盒子在她眼前, 大, 中, 小, 然後看到我揀選大的. 這位姐妹並不認識我. 憑著信心, 我把它與我的禁食還有另一件事聯想在一起. 頗受安慰.

其實, 我可以不必禁食40天的. 3天也可以, 1 餐也行. 但我挑戰大的, 所以困難也大. 這40 天讓我看到自己的軟弱. 沒有盡心盡意盡力. 認識到自己真不能做什麼, 有很多体貼肉体的. 不過對於神每日的供應有了更深的感恩.

有後悔過嗎? 嗯....不會. 我還會繼續加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