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神啊, 求你因這事記念我!

尼希米 第13, 是一篇尼希米在耶路撒冷力求改革的一章. 他致力不讓以色列百姓與外邦人有來往, 及婚姻關係. 除去假公濟私的一切風氣. 恢復十一奉獻, 使利未人可以全職事奉. 嚴守安息日.

尼希米是省長. 就好像今天的地方官一樣. 整頓地方的風氣, 制定法則. 把社會帶進神的國度裡.

1. 當他讀到律法書上提到亞們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在新約書也提到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哥林多5章更講到不要與行淫亂的,貪婪的, 拜偶像的, 辱罵的, 醉酒的, 或勒索的自稱是基督徒的這等人交往, 連吃飯都不可.

2. 祭司因姻親關係, 將神殿中用來放聖品的大房子, 給女婿私人用.

教會必須要謹慎處理一切奉獻. 在美國有聽到一些教會的會眾很窮,可是牧師卻非常有錢. 本人認識一對宣教夫婦朋友, 曾在一間擁有900多人的大教會裡被牧師歡迎, 且當場為朋友向會眾收奉獻. 朋友當天就必須走了. 但直到今天(8年了)都還沒收到那筆奉獻. 那筆假藉朋友宣教之名的錢, 用到哪去了? 中國人的賄賂風氣一向很盛. 上頭發的紅, 幾經輾轉, 到員工的手裡時已所剩無幾. 司空見慣成了習慣. 難免把惡習也帶進教會裡.

3. 利未人因為沒有得到當得的分, 無人供給, 就自己回家種田去了.

雖然上述提到有些教會掏空會眾的錢, 卻肥了牧師的口袋. 但身為基督徒, 十一奉獻使神的家有糧, 神的僕人得供應, 是我們應盡的義務. 是神的旨意.

4. 尼希米斥責做父母的, 且叫他們發誓決不可讓兒女娶嫁外邦人. 把大祭司的孫女婿趕出去.

今天教會敢不敢把牧師那些屬世的親戚從服事中趕出去?

國家領袖, 省長, 牧師, 及至父母若能極力改革國家,地方,教會和家庭的屬靈風氣, 是一件蒙神極其喜悅的事. 是百姓的福祇. 13: 14, 22,31. 我看到我們可以向神述說我們的努力, 希望因此得恩惠.

"我 的   神 阿 、 求 你 因 這 事 記 念 我 、 不 要 塗 抹 我 為   神 的 殿 、 與 其 中 的 禮 節 、 所 行 的 善 ".

" 我 的   神 阿 、 求 你 因 這 事 記 念 我 、 照 你 的 大 慈 愛 憐 恤 我 。 "

"我 又 派 百 姓 按 定 期 獻 柴 、 和 初 熟 的 土 產 。 我 的   神 阿 、 求 你 記 念 我 、 施 恩 與 我 。 "

我以前禱告不敢確定是不是可以向神數算自己的努力. 讀到這篇後很受鼓勵. 我常為孩子的教育努力. 不與世界同行. 很多眾人所做的事, 雖不傷大雅, 但因不合聖經原則, 而不願跟隨. 難免朋友少了, 有時看到孩子也沒有因此就比別家孩子更好. 心中很難過. 所以我禱告….主啊, 求你因某某事記念我, 不要塗抹我為孩子的身心靈(神的殿), 所行的善…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 施恩與我, 讓我和全家可以永遠愛你, 在末世不管什麼情況下, 都能站立得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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