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

當你受不了配偶的毛病時.....

      今早在讀詩篇15, 看到經文第三節說 他不以舌頭讒謗人, 不惡待朋友, 也不隨夥譭謗鄰里”. 通常我中英文都念.  英文這樣寫: “who has no slander on his tongue, who does his neighbor no wrong and casts no slur on his fellowman.”.我特別去查slur的意思. 其中包含了用指頭指摘別人, 歸咎數落別人. 而鄰里就是指身邊的人. 我以前都是想到朋友, 但今天我想到了我的配偶.

     我常常為自己能行在詩篇15章裡禱告. 不說人的壞話, 不惡待朋友, 也不輕意聽人說就誤會朋友. 盡我所能的行為正直, 做事公義. 也不做一個口是心非的人.

     但是我發現, 在日常生活中, 特別是夫妻孩子們的互動關係上, 我其實常有過犯而不自覺. 因為是朝朝夕夕的相處, 生活就會有磨擦. 舉一個例子來說: 我是個不隨便亂放東西的人. 而先生恰恰相反. 如今老大更是他的翻版. 他們常常找自己的東西. 不幸的是, 我也找不到我要用的東西. 因為他們用時, 知道在哪裡拿, 卻不放回去. 所以等到我需要的時候就找不到了. 我曾決定算了不想為這事煩心. 常在禱告裡調整自己, 丟棄生氣, 原諒他們.  只在我個人的臥房及書房裡另擺一套必備之品. 結果, 他們還是侵入了我的禁地. 我受不了了.

     於是開始指桑罵槐, 心情不好. 即便如此, 家人中卻無一人承認. 這令我更怨. 每當我大呼小叫的說: 誰拿了我的剪刀?  大家就馬上異口同聲的說:“不是我!”. 留下我一人, 邊找邊罵. 其實我很想哭. 不完全是因為找不到東西的緣故, 而是這麼多年了, 無論我怎麼表達我的不滿, 他們都沒有感到抱歉, 反而覺得我又再鬧脾氣.他們甚至不記得, 所以就覺得心安理得. 日子久了, 我會對我的配偶不滿, 說話不友善. 甚至當著孩子們數說他的不是之處.  甚至只要找不到東西, 不管是不是先生拿的, 我一律歸咎於他.

     我無法改變他們, 只求不要侵犯我就好. 但可能嗎? 如果這是一個無止盡的 試煉’, 那麼我一定要得勝! 我深知環境順遂的時候, 彼此相親相愛很容易.  但神要的是, 當一切都不順利的時候, 當人對我不公平的時候, 當我的權利被剝奪的時候, 當我受到傷害的時候, 以及當我被人數落誤會的時候, 我是不是還能禁止我的口不犯罪, 以祝福代替責難, 以善 (原諒接納)勝惡(謾罵忿怒)? 對於這個放東西的事, 我的表現時好時壞. 有時我能夠放下不追就, 但有時我會突發脾氣, 特別是急需的時候, 簡直要抓狂了.事後我會為我不夠像主耶穌而自責難過.

     如果我一直想辦法如何解決, 或是如何讓自己不介意, 結果是越陷越深, 不過是更壓抑自己, 我可以感覺到我的心是悶的, 我的肚腹是緊的.  感謝主, 在我靈修親近神的時候, 神的話光照了我, 使我從自憐裡跳出來. 靠著神的恩典, 雖然跌倒無數, 我仍要再一次的把這過不去的事帶到主前. 承認自己的不是, 然後再從頭開始, 因為神的話鼓勵了我. 並且也在聚會裡的讚美敬拜當中, 因神的同在,  我得到了釋放. 真的可以打從心裡不在乎. 哈利路亞, 藉著我的神, 我必能跳過這個牆垣!!!!(18:29)

     我也明白, 必須持續的活在神的同在裡, 我才能在下一次的 "過不去" 裡再次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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