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一塊錢的教訓

雖然我誠心誠意的在過一個手潔心清, 蒙神喜悅的生活. 然而還是會在遇見試探的時候, 沒有守住.

我的孩子每星期三都會到教會参加課外活動, 所以我常常固定在教會的廚房裡買午餐吃. 算是常客了. 今天, 我照例點了一道半個三明治,及一碗濃湯. 付了錢, 拿了東西, 看了一會, 就走了. 等到坐下來吃時, 越吃越不安. 因為我拿到的是一個三明治, 而不是半個. 我應該當場就還給廚房, 但我沒有這麼做. 因為那個三明治看起來好好吃喔.

既然當場沒指出錯誤, 如果再回去還, 對方收了可能會扔掉. 所以我把它全吃了. 又想乾脆就多付, 不過多一塊錢而已. 但我不好意思做. 心想又不是我搞錯的.

以前不是基督徒的時候, 會把對方少算以致於自己得好處的事當作是好運, 而且對人津津樂道. 如今信主十多年, 在神的管教下, 已經不再以此為樂了. 平常在百貨公司裡或任何地方, 不管對方是多算或少算, 我都不會佔對方便宜的. 所以我對我這次的不誠實行為很意外. 原來碰到好吃的, 我仍有一個貪心在裡面.

即使後來與朋友談心, 把這事說出來以示愧疚, 都不能解除我的良心不安. 最後, 我跟神認錯, 隨後鼓起勇氣到廚房裡(當時已經關門了)解釋一下, 然後就拿出一塊錢還他們. 對方卻友善的說不必了. 就當禮物送給我, 因為我常來! 所以不收我的錢.

雖然第一步走錯了, 但我在第二步做了彌補. 不在乎對方收了錢沒有, 乃在乎我的行為在神面前是否清潔; 我的良心是否平安.

即便如此, 我仍對自己很失望. 竟然差點被這個小錢給絆倒. 我知道我終究會把事情做對的, 因為聖靈會一直讓我不安, 使我不得不改過. 但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做對呢?

4 則留言:

  1. 給你加油

    有的時候,我覺得要面對自己的過失
    需要有更大的勇氣

    你好勇敢!

    我也常常會跌倒
    也懊惱自己會什麼會這樣

    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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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鼓勵.

    對我而言, 向自己家人認錯比向外人所需要的勇氣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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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感謝主!您的生活中有這些經歷,也讓您自己醒思了一番。寫出來正好給大家做一個借鏡,提醒自己也不要犯貪小便宜的毛病,要有一個向神負責的好品格!良心會責備我們的,就不要去做。想到動機不對的,也不要去行。不過我們畢竟還是有罪性,仍有時會犯罪,這時還好有主總是等待我們認罪,祂要來赦免我們,我們不可能完美,只是神鼓勵我們要完全,像天父一樣,那是個期許。實際上我們總是又軟弱又犯罪,只有一次又一次地求主赦免。並且向祂支取力量不要再犯罪。因為不會有任何一位基督徒敢打包票地說,自從信了主之後,什麼罪都沒有犯了。小的、大的,一樣都是罪。人沒有完美。只是要儆醒,不要故意犯罪。有一句經文我想是寫得很嚴厲:「希伯來書六:4~6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這樣子的意思,八成是講如此的行神可不輕易赦免了。一點點想法,分享給您。
    ~we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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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謝謝你的分享和鼓勵. 因為自己很多不完全的毛病很多, 所以很感謝神在這方面的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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